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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法院磨市法庭成功化解一起特殊离婚纠纷

来源:石门县人民法院 作者:伍 淋 编辑:胡颖 2026-09-15 09: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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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门县人民法院磨市法庭依托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一方当事人为智力残疾人的特殊离婚纠纷案件。从巡回审判到“云端”调解,两次司法服务“上门”,让这起特殊的离婚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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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疾病,幸福家庭遭变故

刘某与覃某于2012年登记结婚,婚后感情融洽,虽未生育子女,日子却过得平静和美。然天有不测风云,2016年,覃某因患病导致大脑受损,被评定为智力二级残疾,生活难以自理。此后刘某离家外出务工,其间刘某亦被疾病缠身。

2025年年底,刘某与覃某父母商议与覃某协议离婚,但因覃某无法作出真实意思表示,双方无法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刘某遂向法院申请认定覃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其母亲王某为监护人。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覃某需人照料,其父母年事已高出行不便,决定采用巡回审判方式,将庭审“搬”进村委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法庭当庭宣判:认定覃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王某为其监护人,并现场为双方送达了文书。

再诉离婚,补偿分歧成“心结”

2026年,刘某再次诉至法院,要求与覃某离婚。承办法官熟知案情,主动与双方沟通协商。其间,王某提出:刘某在覃某患病后即离家,如今起诉离婚,理应给予两万元经济补偿。刘某则坦言自己疾病缠身,有心无力,实在无力承担。双方各执一词,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考虑到刘某身处外地,覃某及其父母又不便外出,法庭与双方约定:正式开庭前,会借助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在当地村部再进行一次“线上+线下”视频调解。当地村委闻讯后,热情地为法庭提供了场地等,积极配合法庭“上门”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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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端”对话,真诚“态度”化坚冰

调解当天,覃某父母来到村部,刘某通过在线调解平台“云端”到场。双方隔空对话,各自陈述,当覃某父母再次提出经济补偿时,刘某在视频中表示:“如果有能力,我一定会帮忙,但现在确实无力承担一万元以上的补偿。”调解眼看又要搁置。

承办法官敏锐捕捉到双方的真实心意,适时劝导刘某:“一万两万改变不了覃某的现实困境,老人家看重的,其实是你的态度。”覃某父亲的一席话也印证了法官的判断:“这个儿媳,我们一直是认可的。儿子现在这个样子,我们做父母的不会真正为难她,就是想看看她的态度。”

巧合的是,调解当天正好是覃某的生日。刘某说,自己一直记得,还给覃某发了500元红包,虽然他没有收,但“只要自己有能力,一定会帮他。”

一句句掏心窝的话,化开了横亘在双方之间的坚冰。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覃某与刘某离婚。调解结束时,覃某父亲的一句话令在场人员动容:“以后她要是有难处,我们也愿意尽一份绵薄之力。”

婚姻虽已落幕,亲情并未散场。一场疾病改变了这个家庭的轨迹,司法的温情却让这场"分手"少了怨怼、多了体谅,也为双方各自的新生活留下了善意与祝福。

从“坐堂问案”到“上门办案”,迈出去的是脚步,收获的是民心。近年来,石门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理念,针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诉讼不便的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巡回审判、在线调解等方式,把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把司法服务送到百姓心坎上,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直抵人心。下一步,石门法院将继续灵活优化办案模式,用有温度、有速度、有力度的司法服务,守护好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石门县人民法院

作者:伍 淋

编辑:胡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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