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14万2千元,微信转账5千元,合计14万7千元,请您现场核对清楚。”9月3日,在石门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见证下,被执行人刘某将一摞摞现金交到申请执行人杨某手中。杨某清点无误后,当场签署了结案证明。至此,该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实现案结事了。
2025年5月,刘某承接了一栋四层楼房屋顶换瓦工程,随后,刘某雇佣瓦匠工杨某等四人开展换瓦工作,施工过程中,杨某不慎从屋顶坠落至一楼地面,造成人身损害。2025年8月,经鼎城区人民法院判决:刘某需向杨某支付赔偿款3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迟迟未履行赔偿义务,杨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6年4月,该案经交叉执行由石门县人民法院办理。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认真研判案情,一方面,积极向原执行法院了解前期执行细节,深入梳理案件难点堵点;另一方面,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刘某居住地实地走访,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全面核查刘某名下财产线索,详细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打消其拖延、规避执行的侥幸心理。
面对30余万元的赔偿总额,刘某坦言虽有履行意愿,但受当下经济形势影响,个人收入极不稳定,一次性足额赔付的压力较大。考虑到双方原系朋友关系,为最大限度化解矛盾,执行法官遂组织双方当事人在法院开展面对面协商调解。
调解现场,执行法官从情理出发,引导杨某理性评估刘某的实际履行能力,向其分析若坚持全额执行,可能面临长期执行不能的风险,反而不利于权益的及时兑现;同时,又对刘某展开深入的释法明理,细致阐明拒不履行将面临的严重后果,并帮其算清“法律账”“信用账”—一次性履行后便可卸下涉执包袱,不再为案件忧心,对个人发展更为有利。

经过反复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杨某自愿放弃部分赔偿款,刘某积极筹款一次性履行完毕。签下协议后,刘某积极联系亲友筹措款项,现场向杨某支付赔偿款14.7万元。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事关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是典型的涉民生案件。交叉执行,就是打破地域壁垒和管辖限制,让案件在更有利的环境下得到处理,最大限度释放执行效能。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各地法院,针对涉及农民工工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等民生案件,以交叉执行强化执行监督,执结了一批“骨头案”,有效发挥了示范效应。本案的成功执结,正是交叉执行机制在涉民生领域高效运行的生动缩影。下一步,石门法院将继续用足用好各类执行措施,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将胜诉权益切实兑现为人民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
来源:石门法院
作者:皮曼婷 张依
编辑:郑孝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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