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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摩电 精准发力——石门公安交管部门深入推进摩电车辆综合治理

来源:石门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作者:刘宏 邓鹏 编辑:张黎明 2026-02-11 17: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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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八类车辆”整治,切实减少摩电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保障春节前夕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和群众出行安全,连日来,石门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周密部署、精准施策,持续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治理,采取“源头管控+路面严查+科技赋能+宣传引导”的组合拳,重拳整治摩电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守护道路通行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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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聚焦源头管理,筑牢安全防线。大队以“源头治理、预防为先”为准则,安排民警深入乡镇、街道、农林场,走进社区和村组,摸排摩电车辆底数并建立管理台账,通过上门办理的方式,将服务窗口从车管所延伸至群众家门口,为符合规定的车辆提供便捷的注册登记服务,督促驾驶人及时为车辆上牌,对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及时淘汰更换,实现管控与便民双向发力,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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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路面管控,严查突出违法。大队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较为集中的城区、国省主干道、乡村组道路和集镇等重点路段设置检查点,通过定点排查和流动巡查的方式,重点整治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无牌无证、酒后驾驶、违法载人、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教育一起、整改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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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科技赋能监管,精准治理宣教。大队充分发挥科技监控的精准治理效能,利用摩电违法管控模型,与大队指挥中心“情指行”系统联动,对辖区重点路口实时监控,精准锁定多次未戴头盔的摩电驾驶人及违法载人驾驶人并进行抓拍,及时将信息推送相关基层中队,接到指令后各基层中队迅速出击,寻线追踪,对违法驾驶人进行点对点处理,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极大提高了违法处理效率和精准度,有效遏制了交通违法的高发态势,降低了事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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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深化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大队将宣传教育融入整治行动全过程,深入赶集场所、客运站场和村头路口,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安全宣传音视频、路面宣教等方式,向群众讲解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及产生的后果,面对面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引导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升交通安全意识,摒弃交通陋习,规范驾驶行为,做到文明守法,平安出行。大队在石门警事微信公众号开设了“道路交通安全曝光台”,将骑乘摩电未佩戴安全头盔达三次以上的驾驶人密集曝光,并通过广大社会自媒体进行扩散,提高了整治宣传的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推进广大驾驶人的守法意识的进一步提升,取得了良好的整治宣传效果。

来源:石门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作者:刘宏 邓鹏

编辑:张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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