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石门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

会议学习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经过宣读议案、任职发言、审议、表决等法定程序,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议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次会议决定免去李裕军同志的石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决定任命廖江华同志为石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树国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还听取了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主任邓弼友作县监察委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专项工作报告;书面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听取了相关单位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常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书面听取了街道人大工委年度工作报告;听取了部分市人大代表和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履职情况报告;听取了2022年县人大常委会评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阶段情况报告。
随后,会议进行了分组审议,并听取了分组审议的相关情况,对相关报告进行表决。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文化、陈林、李健、张国安参加会议。副县长唐汇驰及县监察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来源:石门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熊惠
编辑:张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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