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深化全县酒驾醉驾整治工作成效,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石门县公安局决定,即日起在全县开展严厉打击整治酒驾醉驾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交警中队和派出所、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联合执法,在全县城镇道路、国省道和县乡道路全天候严查严管。
二、凡查获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一律依法从严处罚。
三、凡查获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涉及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一律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顶格处理。
四、凡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一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坚决劝阻制止酒驾醉驾行为,争做文明交通出行的宣传者、践行者和捍卫者。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举报电话:110,0736-5151461
石门县公安局
2023年4月22日
来源:石门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石门县公安局
编辑:郑孝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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