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门县永恒汽修厂因未按规定进行备案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县交通运输局新关交管站依法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五千元罚款。
据悉,新关交管站在永兴街道永固社区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监管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厂负责人杨某正在维修小车,该厂未在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备案。执法人员现场对杨某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要求在限期完成备案手续,但杨某逾期拒不改正,继续违规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障机动车安全运行,新关交管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对该厂处以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下阶段,该站将继续加大对辖区内机动车维修行业的监管执法力度,从严查处未按规定备案经营、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等违规行为,促进机动车维修行业健康发展,确保行业安全稳定。
来源:石门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蔡红明
编辑:郑孝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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