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扬帆起航,离不开法治护航。石门县人民法院持续深化“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工作理念,全力抓好优化营商环境这一“生命线”工程,以法治“硬核”打造坚实护企后盾,让企业在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下放心创业、安心经营。
为精准聚焦企业发展需求,高效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石门法院大力开展入企走访活动,解决企业急难愁盼,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湖南湘佳橘友农业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有机肥、农业投入品销售业务、优质水果的生产和销售。2020年以来,该公司存在部分应收货款回收难的问题,造成企业运转资金压力大,制约了企业的创新发展。石门法院在走访企业过程中发现经营难题,立足审判职能,以能动司法高效办理涉企案件。
湖南湘佳橘友农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黄兴佳
我们连续性地给法院交了二十几个案子,法院统一帮我们集中起诉、执行,前前后后涉及的货款大概500多万元,目前已经收了300多万元回来了,所以法院最后这个屏障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给力的。
高效解决矛盾纠纷,是企业的迫切需求。石门法院在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积极运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引导企业当事人协商和解,妥善化解涉企纠纷。设立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联合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对涉企金融案件及时调解。截至目前,通过诉前调解化解涉企纠纷296件,司法确认120件,平均结案周期11天,减轻企业诉讼费用负担近260万元。
石门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周颖
对符合条件的涉企民商事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解纷路径,确保涉企纠纷案件实现快速解纷,降低诉讼成本。对不适宜诉前调解的涉企案件,走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缩短诉讼周期,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涉诉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真真切切达到服务企业、为企业减负的目标。
守正创新,是石门法院以高质量司法助推高质量发展的法宝。针对司法实践中,有的当事人恶意利用诉讼保全手段,查封冻结企业账户和生产设备,影响企业经营等情况,石门法院在全省率先出台规范涉企财产保全的相关意见,依法驳回针对企业恶意诉讼保全申请19件,为35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变更保全措施,解封了基本银行账户,依法保障了市场主体健康发展。通过持续开展“湘执利剑”专项执行行动,2023年共执结企业为申请人的案件489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2亿元。
石门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晏耀如
我们将紧紧围绕“发扬伟大脱贫攻坚精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石门”总目标,紧扣“四强一振兴”发展战略,主动在锚定“三个高地”、推进“二次创业”中担当作为,坚定不移地扛起优化营商环境司法责任,为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地促进我县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石门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易姣妃 覃瑾杰
编辑:张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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