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石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跨越多地区的二级工伤劳动争议案件,该案耗时50多天,经过1次开庭3次调解,最终调解成功。
据悉,黄某在工地作业时发生事故受工伤,经鉴定为伤残二级、大部分护理依赖。因受伤情况严重,黄某需要长期护理和康复治疗,双方当事人针对200万元的高额赔付请求各执己见,为维护合法权益,黄某向石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交了仲裁申请。
收到申请后,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按照流程进行了案外调解,因商业保险赔付能否冲抵待遇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迅速立案。经过开庭审理及庭后微信调解、电话调解、背靠背调解等多轮调解,直至7月25日上午,北京发包方、重庆承包方以及来自贵州遵义和湖北襄阳的双方代理律师齐聚石门,经过四个小时的拉锯式谈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和解协议,赔付金额共计165万元。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其置换调解文书,并督促用人单位按期履行付款义务。
该案虽然从案外调解到调解结案历时近2个月,但两位代理律师用他们出色的专业素养和调解能力取得了伤者家属和用人单位的信任,并积极同仲裁承办人员保持流畅沟通,仲裁员耐心听取双方的诉求和意见,成功解决了分歧。用人单位拿到调解书后对伤者家属进行了宽慰,交代家属做好伤者的心理建设,并表示会积极履约。
今年以来,石门县人社部门充分发挥劳动仲裁部门“把脉开方”作用,积极协调,多元化解,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上半年,共咨询接待131人次,受理案件127件,开庭审理64件,调解成功率83.33%,审结率达90%。
来源:石门县人社局
作者:袁丹
编辑:张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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