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全力做好国庆节前道路交通秩序管控,9月23日,石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内开展货运车辆超载专项整治行动,并查处了三起违法超载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石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夹山中队在夹山镇邵福寺村路段设立卡点对过往货车进行超载例行检查。12时10分许,易某驾驶湘JU0**9号货车经过卡点时,民警随即将货车拦停进行称重检测,检测结果为超载。无独有偶,后方的湘JW0**5号货车和湘J6B**9号货车均被检测为违法超载。
因货车驾驶人易某、龚某、张某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相关之规定,民警对易某、龚某、张某驾驶小型货车均超载10%以上未达30%的交通违法行为分别给予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石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作者:黄锋超
编辑:吴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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