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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磨市法庭:传承红色法治基因 践行司法为民初心

来源:石门法院 作者:蒋雨希 张庭 编辑:张黎明 2024-04-12 15: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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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市镇商溪河畔物产丰饶,回望历史,曾是红军长期战斗过的地方,这片红色土地承载着太多的历史使命,更是孕育出了“商溪三杰”闻名遐迩,石门县人民法院磨市法庭就扎根于这片红色热土。

近年来,磨市法庭坚持党建引领,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磨市镇红色资源,突出“红色党建+多元解纷”,打造具有磨市特色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将法治建设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同时,磨市法庭还利用电子送达、“云上法庭”等线上诉讼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努力打造司法为民“红色法庭”品牌。

融入红色文化 源头化解纠纷

“詹庭长,我联系上了覃某,他说可以一次性把事情了结。”3月的一天下午,调解员兴冲冲地向磨市法庭负责人詹佳说道。

原告田某和被告覃某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当事人。2020年上半年,覃某在田某处购买橱柜,橱柜安装完毕后,剩余11000元货款覃某一直未支付。田某多次催讨未果,便将覃某诉至法院。

为尽快化解纠纷,詹佳立即电话联系原、被告,通知双方第二天上午赶到法庭,当面组织调解。第二天上午,原、被告双方如约来到了法庭。经过询问得知,覃某是一位年过七旬的老人,其所欠11000元货款其实早已交给房屋装修的包工头,让其代为转交给田某,但后来覃某与包工头发生经济纠纷,包工头不认这11000元是橱柜货款,纠纷便由此产生。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了解到覃某是一位老党员,遂以红色革命历史为切入点,耐心细致地劝说覃某:“覃老哥,这个橱柜买卖合同是你和田某签订的,虽然你早已把这钱给了包工头,但田某并未收到货款,所以在法律层面你仍然需要承担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如不支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有损老党员的光辉形象啊。”

经过一番调解,覃某立即打电话向亲戚借钱,当场支付了剩余欠款。调解结束后,覃某握着调解员的手说道:“身为老党员,当以诚实守信为本,给党和政府添麻烦啦!”

纠纷解决后,田某也在微信朋友圈公开致谢磨市法庭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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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革命精神 夜间为民解纷

“真是太为我们当事人着想了,特意错开上班时间,只要动动手指,远在千里之外就能通过‘云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3月的某天晚上10点,磨市法庭依旧灯火通明,刚刚结束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线上调解”工作,当事人在电话里对法官连连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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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被告盛某因投资经营急需资金,向原告杨某借款5万元,承诺一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杨某念及多年朋友关系且做生意也不容易,一而再再而三地给盛某宽限还款期限。但后来,盛某仍然拒不归还借款,还拒接杨某电话,迫于无奈,杨某一纸诉状将盛某诉至法院。

磨市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詹佳立即查阅案卷材料,发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有调解的基础。遂电话联系杨某了解具体情况,杨某称盛某现经营一家酒吧,每个月都有收入,但酒吧一般夜晚才营业,因此白天很难联系上盛某。

考虑到这一情况,为尽快妥善化解纠纷,詹佳顾不上白天工作的疲累,决定利用下班后的时间联系盛某,果不其然,在夜间联系上了盛某。征得双方同意后,詹佳决定开展夜间“云调解”,既减轻双方当事人的诉累,又符合盛某的作息规律。

调解过程中,詹佳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诉求,耐心安抚双方情绪,并从情、理、法多角度释法说理,最终,双方隔空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

一代又一代的磨市法庭人在这片红色热土上砥砺奋进、开拓创新,护一方公正,守一方平安。下一步,磨市法庭将紧扣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工作原则,将传承红色基因与新时代发展有机结合,将红色法治信仰转化为服务人民群众的生动实践,积极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充分发挥职能做亮“红色司法”,让法徽在这片红色热土上熠熠生辉。

来源:石门法院

作者:蒋雨希 张庭

编辑:张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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