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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石门县核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报名公告

来源:石门县教育局 作者:石门县教育局 编辑:郑孝莲 2024-05-08 17: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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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时间

5月15日—5月31日。

二、报名入口

1.湖南省政务系统“一件事一次办”石门县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http://smzs.smeduyun.cn(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2.湘易办APP(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三、报名对象

凡属以下几种情形的,需提前登录本报名系统,录入相关信息。

(一)小一、初一新生入学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其父母(或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系石门县城区(楚江、永兴、宝峰、二都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

2.父母(或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石门县城区拥有固定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房产证上房产土地用途性质必须注明为“住宅”,商业用途的房产不能作为“有房”依据。房产信息登记备案的时间必须在《石门县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实施办法》正式发布日期(2024年4月22日)之前,且开发商已交房;自2023年起,同一房产小学学段6年内只能作为同一户籍(一个家庭)的子女就读依据,初中学段3年内只能作为同一户籍(一个家庭)的子女就读依据;房产属共同所有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所占份额必须达50%以上。其中石门县一完小、石门县五完小、石门四中小学部因学位紧张要求住房实际入住。

3.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包括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4.因组织人事等部门工作安排、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调到石门县城区工作的国家公职人员子女。

5.符合就读条件的其他特殊情况学生。

6.未尽事宜详见附件3《石门县2024年秋季城区小学招生实施办法》、附件4《石门县2024年秋季城区小学招生实施办法》。

(二)不足龄学生

全县农村学校在有学位的前提下,原则上可以接收2024年12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城区石门县一完小、石门县五完小、石门四中小学部因学位紧张只接受2024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城区其他学校先接收2024年12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报名,最终根据学位情况按类别和年龄先后顺序招收招生范围内的不足龄学生,学位录满后不再接收,家长有就读诉求的由教育局调剂到次近或再次近有学位的公办学校。不足龄儿童就读审核时间为8月20日-8月25日,逾期不再办理。

(三)转学插班学生

转学插班学生于8月20日自行到满足就读条件的转入学校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料审核。办理时间为8月25日-9月10日,逾期不再办理。核心城区学校转学插班学生报名按新生入学资格审核要求严格进行资格审核,转入学校在有学位的前提下接受学生转学申请,不得因接受转入学生新增大班额;转入学生按1-5类进行生源排序,依次录取,学位录满后不再接收。家长仍有转学诉求的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因所在片区内的学校无学位的,由县教育局调剂到次近或再次近有学位的公办学校。

四、几点说明

1.“有户有房”“有户无房A”“有房无户”“有户无房B”四类对象学生在平台上对应区域报名并提交资料,直接在线通过省政务系统“一件事一次办”进行大数据核验。

2.“无户无房”“特殊情况”类别学生先在平台上对应区域报名,然后到符合就读条件的学校现场提交证明材料。

3.民办学校。具备石门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可报名;县外学生需满足我县城区学校就读条件(如在石门县经商、务工等)。

附件:1.湖南省政务系统“一件事一次办”石门县义务教育

招生系统报名流程

2.湘易办APP报名流程

3.石门县2024年秋季城区小学招生实施办法

4.石门县2024年秋季城区初中招生实施办法

石门县教育局

2024年5月8日

附件1:2024年石门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操作手册.pdf

附件2:2024年石门县城区义务教育新生报名“湘易办”APP报名登记流程.docx

附件3:石门县2024年秋季城区小学招生实施办法.pdf

附件4:石门县2024年秋季城区初中招生实施办法.pdf


来源:石门县教育局

作者:石门县教育局

编辑:郑孝莲

本文链接:https://www.smrmnews.cn/content/646849/90/138790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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