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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法院:老人涉诉出行难,法官“上门”解民忧

来源:石门县法院 作者:颜伟 编辑:郑孝莲 2025-06-13 11: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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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愿意积极应诉,但我年纪大了身体不好,严重晕车,这可怎么办才好……”近日,石门县人民法院维新法庭接到一起案件当事人的求助后,当即决定为出行不便的当事人“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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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覃某与被告陈某系同村老人,二人产生了经济纠纷,覃某将陈某诉至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卷宗资料并拨通陈某电话,了解案情实际情况时接到了陈某的求助。原来,年过六旬的陈某独居在家,儿女都不在身边,身体状况不好又严重晕车,接到法院传票后正为应诉一事心急如焚。“您不要着急,我们这边想想办法为您解决……”了解到陈某的难处,承办法官耐心安抚陈某情绪,并问清其住所地,与当地居委会及原告沟通联系后,决定把“法庭”搬到当地居委会,就地开庭审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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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当日,法庭干警来到维新镇仙阳湖社区居委会,经过简单布置,居委会会议室变成了临时审判庭。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分析矛盾症结所在,并现场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某当庭履行了还款义务。为民解忧,迈出去的是脚步,温暖的是民心。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向法庭干警连声道谢。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下一步,石门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把法庭搬到群众身边,让司法服务更“接地气”、更“暖人心”。

来源:石门县法院

作者:颜伟

编辑:郑孝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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