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盘活闲置国有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结合石门县市民之家现状,现发布招租公告如下:
一、招租范围:本次招租市民之家商住四号楼(政务服务中心)第四层,面积为3086.45㎡。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暂定5年。
三、租金:40万元/年。
四、经营方式:由承租方报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自主组织经营。
五、建议用途:办公写字楼,不得进行违法经营。
六、承租方自行负责经营期间的所有物业、水、电、气、维修维保等相关运行费。
七、装修及经营期间的安全责任概由承租方负责,并自觉遵守市民之家物业管理相关规定。
八、未经祥和公司书面同意不得违规转租。
九、承租方自行负责装修,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装修方案必须报招租方及相关部门审核批准,装修工程必须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具体要求以租赁协议为准)。
十、承租期满,租赁合同自行终止,但承租方可优先续租,所有装修及不可移动部分无偿归招租方所有。
请有意向者前来石门高新区科技孵化楼6楼祥和公司办公室咨询。
联系人:马先生,联系电话:15581070111
石门县祥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3月31日
来源:石门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石门县祥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编辑:张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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