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再次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下发《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进一步放松。
此次公积金贷款政策迎来关键性优化调整,大幅放宽贷款认定条件,新政核心内容明确:缴存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只要家庭成员名下没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可按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执行,不再受家庭现有住房套数、以往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限制。新政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期半年;如国家、省出台新政策,从其规定。
据石门管理部介绍,此前公积金贷款审批,需综合考量家庭现有住房套数、历史贷款记录等多项指标,认定流程相对复杂,部分有住房改善需求的缴存职工无法享受首套贷款优惠。政策优化后,贷款认定标准化繁为简、精准便民,核心以“当前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为唯一判定核心。对于已结清过往公积金贷款、有置换房屋、改善居住条件需求的石门缴存家庭,均可享受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有效降低购房融资成本,切实减轻刚需、改善型购房者的经济负担,充分释放县域合理住房消费潜力。
今年以来,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持续聚焦民生安居需求,从贷款准入条件、信用审核标准、购房套数认定、人才安居保障、生育家庭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贷款帮扶等多个维度,持续放宽公积金使用限制、优化服务举措。
石门管理部将严格落实市公积金中心各项惠民政策,立足县域实际,常态化开展便民服务,持续简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效能。通过系列政策升级,让沉睡的公积金存款真正转化为群众安居置业的民生保障。
来源: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门管理部
作者:刘一婵
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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