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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法院:“狗吃羊”引发邻里纠纷 法庭调解巧化干戈

来源:石门法院 作者:伍淋 编辑:杨青 2026-04-15 10: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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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门县人民法院磨市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狗咬羊”而引发的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在法庭的快速介入下,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案件以原告撤回起诉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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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原告王某平发现自家饲养的羊被同村村民饲养的多只狗咬死,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经了解,涉事狗分别系同村王某高、夏某权、夏某坤三家所饲养。王某平在与三家多次协商未果后,将三人诉至法庭,要求赔偿其经济损失。

迅速介入 抢占先机促调解

法庭收到起诉材料后发现,原告仅提供了被咬死羊的照片作为证据。在实际农村生活中,动物损害事件往往事发突然、难以预见,当事人确实难以及时固定和保存相关证据。加之本案涉及三名被告,又有多只狗共同参与,具体侵权行为由哪家的狗造成、各自应承担多大比例的责任,这些事实认定均面临较大困难。面对这一棘手局面,法庭没有等案上门,而是第一时间主动出击、抢占调解先机,趁矛盾尚未进一步激化之前,迅速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逐个突破 耐心沟通化坚冰

调解之初,法庭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分别联系了三名被告。然而,三名被告中仅夏某权一人的电话能够接通,夏某权在电话中主动认可了事实经过,并表示涉事狗已全部处理,愿意赔偿原告500元。其余两名被告王某高、夏某坤电话始终无法接通,而据原告反映,其损失主要系另两家的狗所致。

法庭干警上门走访

电话不通,法庭工作人员便即刻开展上门走访,迅速奔赴村里,挨家挨户送达诉讼材料、了解案件情况。在这过程中,被告夏某坤对事实予以认可,也表示同意赔偿,但因经济能力有限,赔偿较为有限。而被告王某高则对事实不予认可,调解一度陷入僵局。面对三名被告态度各异的复杂局面,法庭工作人员采取“逐个突破”的策略,一户一户做工作,反复上门、反复沟通,从法律规定讲到邻里情分,从利害关系谈到实际困难。

握手言和 案结事了人和谐

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综合考虑各被告的经济状况、年龄因素及实际损害程度,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告王某高赔偿原告1000元,被告夏某权赔偿原告500元,被告夏某坤赔偿原告200元。上述赔偿款项均已全部支付完毕,原告王某平随后向法庭申请撤回起诉,案件圆满解决。

本案虽然标的不大,却具有典型的普法意义和基层治理价值。案件处理后,当事人表示,历经此次纠纷的处理,如今村里的人都开始重视对家狗等动物的管理了。一起“狗吃羊”的小案,折射出的是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大课题。

一直以来,磨市法庭在案件办理中既注重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又注重司法职能的有效延伸,以个案办理推动类案治理,以法治力量助推乡风文明,真正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来源:石门法院

作者:伍淋

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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