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企业服务年”,石门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大局,坚持依法保护与善意司法并行,在涉企案件中精准把握司法尺度、传递司法温度,近日,成功执结一起涉企纠纷,既解了案件的法律“结”,更化解了企业的经营“难”,实现了胜诉权益保障与企业纾困发展的双向共赢。
财产线索有限 权益兑现遇阻
申请执行人常德某牧业有限公司、蔡某与佛山市某食品有限公司、张某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佛山市某食品有限公司向蔡某分期履行货款,张某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协议生效后,佛山市某食品有限公司分文未还,蔡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发现可供直接执行的财产线索极其有限,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若机械采取查封、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不仅可能导致被执行企业的正常经营陷入停滞,申请执行人的债权也难以得到有效兑现,更不利于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

灵活执行财产 善意促成和解
为打破执行僵局,执行法官一行前往被执行企业所在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与被执行企业及张某面对面协商执行事宜。一方面,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打消被执行人“拖延观望”的侥幸心理;另一方面,耐心倾听企业经营困难,从“放水养鱼”的角度分析利弊,引导企业从长远合作、成本效益、经营稳定等角度理性协商、互谅互让。
同时,针对被执行人张某夫妻共同财产线索,执行法官没有简单地全额扣划,更没有选择置之不理,而是在核查清楚财产归属的基础上,促使张某与其妻子就名下银行账户存款达成分割履行协议,依法扣划其妻子名下银行存款3万元用于履行债务,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避免了对案外人正常生活产生过度影响,彰显了执行的温度与分寸。
最终在法院协调下,被执行人现场履行5万元,并就剩余款项与申请执行人达成长期和解协议。

“分期+担保”并行 助力企业双赢
为进一步打消申请执行人的顾虑,同时为被执行企业争取发展空间,在执行法官的劝说下,被执行人张某同意以其名下车辆为债务提供担保,并保证今后一定按期履行。这种“分期+担保”的柔性执行方式,既为被执行人保留了经营必需的核心资产,也为申请执行人的权益提供了可靠保障,实现了“企业能活、债权能兑”的双赢局面。
5月13日,申请执行人蔡某将一面印有“利剑执行纾困解难 公正司法守护营商”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以此表达对执行团队不辞辛苦奔赴异地开展执行行动、实质性化解企业矛盾纠纷、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诚挚谢意。
这起涉企案件的成功化解,是石门法院践行“企业服务年”部署、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下一步,石门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执行职能,以更精准的司法保障、更优质的司法服务,为辖区企业健康发展、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筑牢坚实法治屏障。
来源:石门法院
作者:皮曼婷 张依
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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