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门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电话称石门县所街大桥下有人非法捕鱼。接到举报后,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缜密研判、精心部署, 6月4日晚上8时至6月5日早晨6时, 6名执法人员彻夜未眠,经过艰苦侦察摸排蹲守,和赶来支援的县森林公安分局警员一道,在所街乡政府工作人员配合下,一举破获了该非法捕捞案,当场抓获非法捕捞人员2人,收缴禁用渔具8件(套)、没收非法渔获物(幼鱼)17.5斤;另外,执法人员还在该水域查获并销毁地笼150米。至此,石门县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形成了严厉惩处非法捕捞行为的震慑力和威慑力。

今年以来,石门县境内非法捕捞违法违规活动有所反弹,严重破坏了水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资源。为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切实维护水生态环境,石门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县森林公安分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持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防止非法捕捞反弹回潮。行动以来,执法人员对重点水域和时段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对电鱼、炸鱼、地笼、小网目捕捞等立案查处、依法严惩;同时倡导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截至目前,该县开展专项执法行动57次,出动执法人员381人次,教育劝离169人次,收缴违规作业渔具152件(套),查处非法捕捞案件17件。

“我们正在全县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浓厚社会氛围和强大的执法声势,并进一步强化巡查频次和力度。同时,我们呼吁广大市民相互监督、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举报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共同守护澧水流域水生态环境。”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
来源:石门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刘军
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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